各院(系):
根据《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西大教〔2021〕16号)有关要求,新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各院系的认真组织下,已经基本完成修订工作。经初步审查,还存在“人才培养目标支撑度不够”“课程体系特别是多元人才培养分流对应课程模块不明晰”“部分格式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相关要求和附件文件的格式规范,不自行删改、不缺项漏项。
二、已完成院(系)层面专家论证的专业,请根据学校初步审查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他专业请于3月15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工作。论证专家组成员为5-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3,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三、3月21日前,所有院(系)统一将定稿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按照要求报送教学科办公室(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四、4月中旬,学校对各院(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审查并组织开展汇报答辩与专家论证会议,请各专业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学骞 牛少轩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