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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15:09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将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

(一)期末考试安排

1.因疫情防控原因,原定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18周至第20周的期末考试,均安排在3月7日(周一)—3月18日(周五)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将于考前一周内公布。集中考试期间,本科生课程教学暂停

2.各院(系)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编排及监考人员安排工作,并于3月1日前将最终排定且核对无误的考场安排表发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3.各院(系)务必提前做好试题印刷及安全保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试题交接、管理工作,不得出现漏题等泄密事件。

4.学生因病或因事(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须在考试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缓考申请。

5.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周五)17:00。成绩提交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填写《西北大学成绩更正单》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3月28日(周一),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延期考试课程成绩。

(二)实践教学周

各院(系)根据各年级各专业期末考试安排情况,在3月14日—3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周活动,实践教学周活动安排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践教学周计划应于3月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工作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科生于3月21日(第二学期第四教学周)开始上课。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课程情况,统筹协调做好开课前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及时查看个人课表,根据课表安排的时间、地点、节次开展线下教学

2.任课教师应结合前三周学生线上学习效果,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调整优化线下教学进度和教学组织方式,采取串讲复习、集中辅导等形式,强化巩固线上教学知识点,做好线上学习与线下教学的衔接。

3.受疫情影响暂缓返校或返校隔离的学生,由开课院(系)、任课教师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制定个性化课程教学方案,可采用微信(QQ)直播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异地同步教学,并做好线上辅导答疑工作,确保每名学生都能跟紧教学进度。

三、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及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督促学生在寒假期间做好课程的总结和复习,圆满顺利完成返校后的期末考试。同时,做好考风考纪宣讲、考试巡查和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学校安排,如学校开学时间有调整,各项教学工作调整安排将及时发布。



务 处   

2022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