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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14:38 作者: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报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填报开课计划的基本依据,请各院(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委员会职能,加强开课计划的审定与课程内容的审核。

2. 严格教材选用审查制度。哲学社会科学课程选用教材需经所在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进行政治把关。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均须使用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对照《“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附件4),严格筛查每学期开设课程教材使用情况并认真填写《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中填写的课程原则上应同每学期填报开课计划中课程类型及数量保持一致。

3. 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是学校的基本教学制度,各教学单位应严格落实《西北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等最新要求,并根据实际教学情况统计报送“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具体数据填入《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封面》中)相关信息。

4. 辅修专业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均纳入开课计划填报。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安排与日常管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情况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5.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际上课周数为18周,开课计划中各门课程应按实际上课周数开课。学科平台课原则上应由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通识选修课程教师应是学校具备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讲师原则上不可单独开设通识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教学团队授课方式中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承担不少于1/3课时的工作量。助教应以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为主,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二、报送材料

请各院、系、部于10月15日(星期五)前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最终审定版《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封面》《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和《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xke@nwu.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经签字盖章(需加盖院、系、部公章及党委公章,A4纸张打印)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


联系人:王世璐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附件:

1. 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封面(2021年修订).xlsx

2. 西北大学开课计划样表.xls

3. 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xlsx

4. 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2021年9月).pdf

5. 教务管理系统开课计划表导出操作流程.pdf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