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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08:17 作者: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填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填报开课计划的基本依据。请各院(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学委员会职能,加强开课计划的审定与课程内容的审核。

2. 严格新开课程审批制度,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申请新开课程,应填写并报送《西北大学本科课程开课申请表》(见附件3),学校将对每学期申请新开课程进行审核。

3. 严格教材选用审查及更换审批制度,哲学社会科学课程选用教材需经所在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进行政治把关。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均须使用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对照《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5),严格筛查每学期开设课程教材使用情况,并认真填写《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切实做好开课计划中课程教材选用政治审查工作。《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中填写的课程原则上应同每学期填报开课计划中课程种类及数量保持一致。每学期开设课程若需更换教材,应填写《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更换申请表》(见附件7)并与每学期开课计划一同上报教务处审批。

4. 辅修专业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纳入开课计划填报。每学期开设(包含以往开设和新申请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应经院(系)审核通过后,将《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见附件8中附表)报送至教务处审批。各教学单位要做好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安排与日常管理,通识选修课程开设情况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5.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际上课周数为18周,开课计划中各门课程应按实际上课周数开课。学科平台课原则上应由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通识选修课程教师应是学校具备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讲师原则上不可单独开设通识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教学团队授课方式中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承担不少于1/3课时的工作量。助教应以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为主,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二、报送材料

1. 请各院(系)于11月19日(星期五)前将《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西北大学本科课程开课申请表》《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更换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审批。

2. 请各院(系)于11月26日(星期五)前将《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封面》《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经签字盖章(需加盖院系公章和党委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


开课计划是学校本科教学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开课计划制定工作,严格审查课程教材选用情况,认真落实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确保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附件:

1. 西北大学开课计划表封面(2021年修订).xlsx

2. 西北大学开课计划样表.xls

3. 西北大学本科课程开课申请表(2020年修订).docx

4. 教务管理系统开课计划表导出操作流程.pdf

5. 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2021年9月).pdf

6. 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xlsx

7. 西北大学本科课程教材更换申请表(2020年修订).docx

8. 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填报指南(2020年修订).doc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