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师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注重扶持优秀项目,做好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类型与类别
创新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等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将思政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融合,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涵养青年学生家国情怀;引导师生扎根基层开展创新实践,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二)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一般项目:除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外的项目。
三、申报对象
(一)项目负责人:2024、2023、2022级在校本科生,以及2021级城乡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在校本科生。
(二)项目成员: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业实践有较大兴趣且学有余力者。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申请立项的创新项目,是学生在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创业实践浓厚兴趣驱动下,导师指导自主选题、自我设计、自主实验、自我实践、自主管理的研究实践项目。
2.申请立项的创新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二)人员要求
1.团队研究项目参与者不超过3人(含项目负责人)。
2.已主持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项目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3.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跨项目交叉申报。
(三)指导教师要求
每个项目指导教师限1人,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四)申报数额要求
1.学校根据各院(系)在校本科生人数,分配各院(系)创新项目申报数额(见附件1)。
2.创业实践项目:仅限陕西省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负责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申报,每院限报1项。其他院(系)不得申报该类型项目。
3.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仅限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申报,每院限报1项。其他院(系)不得申报该类别项目。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或2年,项目负责人须在本科阶段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
2.申报院(系)应提供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基础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五、申报流程
(一)组织单位
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和评审。具体指导性要求如下:
1.各院(系)成立本单位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工作组织与指导。学生若有异议,由院(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仲裁和解释,并将仲裁意见报送学校审议。
2.领导小组要结合各院(系)实际,参照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3.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核、信息核实、材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4.评审组织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项目类型分别填写《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附件4-1)、《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表》(附件4-2)、《2025年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4-3)。所有项目申报表统一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三)评审程序
1.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中1人须为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
2.院(系)评审结果须汇总排序,并在院(系)内公示。
3.院(系)将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校级项目立项
1.学校对院(系)评审结果审核后公示。
2.学校发布2025年校级创新项目立项通知。
(五)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1.学校推荐2025年校级创新项目参评2025年省级创新项目。
2.省教育厅评审立项2025年省级创新项目,并遴选推荐部分省级项目参评2025年国家级创新项目。
六、材料报送要求
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报本院(系)申报项目的所有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
截止5月14日(星期三)。
(二)纸质版
1.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一式1份。
2.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一式1份。
3.《2025年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排序不得并列,按照项目推荐次序连续编号),一式1份。
4.《2025年大学生××××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4-1、4-2、4-3),一式1份,务必双面打印。
5.以上材料经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7221室。
(二)电子版
1.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名单,Word版。
2.申报评审工作实施细则,Word版。
3.《2025年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排序不得并列,按照项目推荐次序连续编号),Excel版。
4.《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4-1、4-2、4-3)。Word版,文件命名为:院(系)汇总表内排序序号+院(系)名称+项目名称。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jk@nwu.edu.cn
七、相关政策
(一)对创新项目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由学生(限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审定,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二)学校将给予项目指导教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八、其他
(一)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规定均参照《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大教[2023]16号)执行。
(二)请各院(系)做好立项的宣传动员工作和管理工作,以保证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对于在创新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无故拖延研究进度或不作为等不良行为的项目,学校将对项目团队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
附件:1.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数额
2.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大类代码
4-1.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2.2025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4-3.2025年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