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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3 11:32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

为做好2025届毕业班学生(含2020级五年制、2021级四年制、2023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等工作,经研究,现明确如下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关注以下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工作备注

1

预毕业生成绩维护、学分完成情况预审

即日起-531

各院(系)


2

组织完成毕业班学生期末考试

12-13

教务处、各院(系)


3

毕业班课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31日前

任课教师、各院(系)


4

毕业及学位结论最终审核、确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64日前

各院(系)

院(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

未毕业学生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结业、退学手续

即日起-64

相关学生、各院(系)

即日起学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结业、退学线下办理)

6

上报毕业资格终审结论、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上报延长修业年限、结业、退学学生名单(申请表)

66日前

各院(系)

同时上报《拟授位学生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

7

汇总毕业、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610日前

教务处


8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6月中下旬(时间待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9

毕业生学业成绩大表盖章

18

各院(系)


10

各院(系)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盖章

校学位会后

教务处、各院(系)


11

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数据上传至学信网备案

校学位会后7日内

教务处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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