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 >> 正文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14:22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学校启动了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保证培养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照指导性意见,对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评估)标准,面向经济发展和行业产业需要,进一步校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科学设计与安排培养方案的体例与内容,具体参照附件2

2.通识通修课程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中,分层次通修课程由各院系根据《西北大学通修课程分层次改革方案》,结合学科专业性质、培养目标与规格,以及教学要求选择相应类型开设。

3. 要紧扣专业培养目标及规格,完善支撑培养规格达成的课程体系,优化学科平台课(大类平台课程)和专业核心课设置,推进专业大类培养,建立课程体系与培养规格支撑关系矩阵,明晰课程先修后续关系。同时,在构建专业课程体系过程中鼓励横向交叉(不同专业、学科交叉)和纵向贯通(本--博贯通),有针对性地制定跨专业、跨院系选修课程,为学生专业发展提供明确指引。

4.各专业对本科生已开设和拟新开的所有专业教育课程(除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以外)均应制定教学大纲,在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形式创新、考核评价改革等方面要求。将学科平台课程(大类平台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作为本次教学大纲制定的重点课程。

二、工作安排

1.20217月—9月,各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要求,调研和对标“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大学排名靠前的同类专业,会同相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专家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20211031日前,各院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论证专家组成员为5-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3,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3.20211115日前,专业培养方案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审查后,由院系统一将定稿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加盖院系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以专业为单位建立word文档,专业培养方案文档以该专业名称命名,课程教学大纲命名格式为“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并发送至jxke@nwu.edu.cn

4.2021年底前,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报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定后,下发各单位施行。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依据,是人才培养特色的重要体现。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保证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王世璐 李学骞   88308182

电子邮箱:jxke@nwu.edu.cn


附件:1.  西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pdf

           2. 《西北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x

   3. 《西北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模板》.xls

   4.  《西北大学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5. 西北大学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方案.pdf



教 务 处

202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