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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论证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8 10:19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教学成果奖是学校教学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一流人才培养的重要标志。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19 号)要求,学校已于4月份启动了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通过学校组织专家对已申报的成果项目进行初审,总体印象是各单位的申报成果还未完全挖掘出我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成果关注聚焦点较小,未与近年来的高等教育改革趋势要求充分结合;院系在成果统筹方面缺乏有效整合,成果的辐射应用较窄。同时,教学成果申报书在“解决什么教学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怎么样”的材料组织规范方面还较为薄弱,创新点不够突出,实证材料较少,格式不规范等。

2.教学成果的申报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一定程度上其难度与含金量不亚于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研基金的申报。希望各单位和成果申报团队结合513日培训报告及附件材料,利用暑假充分研讨论证,组织打磨。特别注意申报省级特等奖成果要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实践检验期不少于4年;申报省级一等奖成果要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实践检验期不少于4;申报省级二等奖成果要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

3.高质量的教学成果需要优秀的团队与有效的组织,此次校级教学成果也是今年省级教学成果奖与明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储备,请各单位全盘考虑,认真组织,特别是要充分论证,打磨提升。请各单位于96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成果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等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刘涛 叶苗 联系电话:88308892

 

附件:部分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