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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4 11:03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5号),现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在建设范围方面,此次虚拟教研室申报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此次,我校申报虚拟教研室数限额为3个。

二、建设原则及申报条件

(一)建设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2.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高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3.坚持分类探索。鼓励高校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二)申报条件

 1. 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 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 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

4. 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5. 虚拟教研室建设应符合保密管理有关要求。

 三、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单位限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

2.请相关单位于820日(星期五)前,以院系为单位将《虚拟教研室申报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联系人:王世璐 李学骞  029-88308182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书》.docx

3.西北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