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立项内容和具体条件参照《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2021-2023年)》(附件2)。
2.原则上,除青年专项外,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教师可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其他单位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4人。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
4.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已列入校级研究计划。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重点关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
二、申报时间及安排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9月22日(星期三)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1.每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2.每个推荐项目须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3.提供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规划,择优推荐,并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争取获得省级教改项目立项。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张 潇、李学骞(88308182)
E-mail:jxke@nwu.edu.cn
附件:1.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附件2.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pdf
3. 附件3.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x
4. 附件4.2021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 务 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