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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北大学2021年“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6:29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全面推进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现结合《西北大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党发〔2016〕28号)学校“项目库”总体安排部署,将我校2021年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紧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

面向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密切结合,尤其是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双一流”建设,高度关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双万计划”等国家计划。

(二)重视项目的设计与培育

尊重教育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加强项目的整体规划与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成果生成路线。鼓励跨专业、跨院系(单位)联合申报教改研究项目。

(三)坚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

鼓励与支持一线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融合教育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形成教学质量提升的良性机制与氛围。

二、申报范围

(一)此次项目申报分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五类,旨在培育和提升“一流本科专业”的教学核心指标。项目申报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对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人才培养核心指标,结合“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一流本科专业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四新建设”等国家计划,重点推进完全学分制下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高水平教材等改革。

(二)此次项目申报按照单位遴选推荐、专家审核的程序,遴选出一批选题较好、设计质量高、对我校本科教学和一流专业建设工作具有较强创新性和示范作用的项目。

(三)已获得校级以上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原则上此次不得申报,此次各类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四)此次立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由所在单位实行日常管理,学校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执行年度进展报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制度。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学校教学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同时根据《申报指南》中各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报送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按类别排序)、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ke@nwu.edu.cn。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项目依托“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类别进行限额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个院系限申报3项;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每类各单位限申报2项;基层教学组织各院系限申报1项。学校对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的申报项目将予以优先支持。

   (三)经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与项目主持人实行回避制。由学校发文公布立项项目名单后,组织各院(系)及项目团队签订项目建设任务书。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是深入推进我校一流专业建设、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各项改革成果,加强项目集成与创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和申报条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推出一批基础好、潜力足、受益面广的项目,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发挥积极地推动作用。

联系人:李学骞 张潇  029-88308182)

 

附件:1.  关于开展西北大学 2021 年 “本科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 西北大学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3. 西北大学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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