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为扎实做好我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9年和2021年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可申报此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要求
1.加强统筹。各院系要体现组织意识,全面综合考量本单位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奖,从成果负责人影响力、成果团队组建、成果内容等方面加强整合,特别是要充分组织高水平专家进行论证,打磨提升。
2.保证质量。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推荐过程要在全省竞争胜出后方可推荐至国家参加网评和最终评审。从一定程度来看,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体现的是学校、学院和学科专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唯有成果材料自身过硬,特色鲜明,才能重重闯关。
3.严格规范。教学成果申报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目前具备申报条件的成果奖除院系在成果统筹方面缺乏有效整合外,在“解决什么教学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怎么样”的材料组织规范方面还有待提升。同时,成果的创新点、辐射推广效果、实证支撑材料等还需继续凝练。特别是要对标申报的成果奖等级:
申报国家级特等奖成果要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实践检验期不少于4年;申报国家级一等奖成果要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实践检验期不少于4年;申报国家级二等奖成果要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
教学成果奖是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力的综合体现,其申报难度与含金量不亚于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研基金的申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筹划准备,并于5月6日前,将初步的成果奖申报规划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学校将适时召开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进会。
电子邮箱:zlk@nwu.edu.cn。
联系人:叶苗 刘涛
联系电话:88308892
附件: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规划
教 务 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