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在《基础物理学(第二层次II)》课程考试中,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吴**手机夹带;在《数学物理方法》课程考试中,物理学院2016级物理学(基地班)专业本科生姚**手机夹带。
根据《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西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6]教字31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学生吴**、姚**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