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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考试通报(2018年第07期)
发布时间:2018-01-05 00:00 作者: 点击量:

1月5日上午,在《基础物理学(第二层次II)》课程考试中,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级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生吴**手机夹带;在《数学物理方法》课程考试中,物理学院2016级物理学(基地班)专业本科生姚**手机夹带。

根据《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西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6]教字31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学生吴**、姚**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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