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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00:00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和教学预案。本学期教学按原校历执行,即3月2日正式开课。在学生返校前的教学采用网上授课,学生返校后逐步恢复课堂教学。学生返校时间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有关部署另行通知。学校于2月22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月23日至3月1日开展师生网上教学的培训和试用,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上课时间原则上按原课表执行,如需调整,需经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教学单位要对照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课程教学安排,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并制定相关举措,对线上教学内容进行把关审核。通知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线上授课计划,采用多样的教学方式,整体统筹线上线下教学内容。通知学生做好网上学习的准备。教师因各种原因不能授课的,须及时安排其他教师授课或调整课程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以课程为单位建立QQ或微信群,及时告知学生教学计划与授课安排,为每位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各院(系)可结合自身的学科特点和专业特点,创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开展灵活实效的教学模式,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将协调各课程教学平台对教学资源和线上教学提供技术支持,对于因条件限制等无法完成线上学习的学生,各院(系)应在学生返校后做好补习安排。

4.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每位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大力推进开展课程思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习防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美德,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

二、具体安排

(一)理论课程教学

1.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由学校统一安排的理论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辅修课程)均应按照原定课表和教学计划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数学等全校通修课程和辅修专业的教学由开课学院统一制定教学方案并指导各院(系)开展,教学方案应于2月25日前报送教学科(jxke@nwu.edu.cn):

1)使用我校慕课资源授课:对我校已建成的41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可直接在“爱课程”、“智慧树”等相应教学平台开课。

2)使用其他平台资源授课:可充分利用教育部思政课教学资源、国家和省级各类精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项目等优质网上课程资源开展网上教学。

3)使用在线直播形式授课充分利用中国大学MOOC“OBS”、超星“学习通”、学堂在线“雨课堂”、智慧树“在线大学”等开展直播教学、录制“速课”以及“PPT+录音”等形式在线教学(附件1、附件2)。

2.疫情期间因全国大规模使用在线课程教学,网络运行和教学平台可能会产生突发情况,授课教师应做好相应教学预案。除在线学习外,可探索多元化学习形式,如推荐学生阅读经典书目、论文,撰写课程论文等。教师在完成当日教学任务后,需填写教学日志,作为课程考核依据(附件3)。

3.教师是课程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在正式开课前熟悉和预演在线教学模式,熟练掌握在线教学工具。使用其他平台开设SPOC或者直播授课的教师,需提前在相应教学平台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正常注册和认证审核完成需3天左右。疫情稳定学生返校后,各任课教师根据在线教学的进度与效果,合理调整线下集中授课计划。任课教师要在2月28日前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活动的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线上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课时具体安排、授课形式、重点要点解析、答疑方式与时间安排、讨论问题与形式、推荐阅读文献或材料、课后作业、效果测评与反馈方式等)。同时,要做好特殊情况的预案,如遇到网络中断、视频非正常播放、停电等特殊情况时调整授课方式或时间的预案。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西北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计划备案表》(附件4),并于2月23日前将课程调整计划和理论课程拟采用的在线教学手段报教务处备案(发送至jxke@nwu.edu.cn)。全校通修课程、辅修专业等教学方案待相关院(系)完成后,将在教务处主页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专栏”公布,各院(系)应及时组织学生加入相应课程教学群。

(二)教学实践环节

1.可开展线上或虚拟仿真实验、实习、竞赛等实践教学活动的,由相关院(系)安排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完成;线下实验实习,待疫情解除后由院(系)统一安排补修,并将教学计划报学校备案。疫情解除前,线下或外出实践教学活动一律暂停,实习实训可考虑春秋学期的统筹安排。

2.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工作;不能进行线上指导的教师须及时通知院(系),由院(系)协调安排其他教师开展工作;因疫情防控管理安排,不能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更换论文选题或待疫情解除后返校补修;经院(系)审核通过,允许指导教师和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调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题目等进行变更的,院(系)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教学环节

1.补考。2016级、2017级本科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报名确认(补考报名工作安排于3月2日以后在教务处主页公布),补考考试时间根据实际开学时间另行安排。

2.选课。各年级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第三轮课程改(补、退)选、重(补)修报名等工作(选课通知于3月2日以后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各类选课及重(补)修报名问题,可在返校后一周内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咨询解决。

3.学籍管理。各类学籍异动(休学、复学等)手续均在实际开学以后进行办理。

4.本科招生考试相关安排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待定,届时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西北大学官网、本科招生网和招生微信平台等发布相关公告。同时,暂停开展一切外出招生宣传活动,疫情期间宣传以线上为主,若需院(系)配合审核宣传材料,招生办公室将主动对接。

5.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开题、新设专业申报及本科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等其他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延期或者网络评审等方式开展。

6.参加2020年5月结题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为2020届毕业班的,结题安排在实际开学后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为非毕业班的,结题安排在实际开学后另行通知,需要办理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审批同意后,将延期结题的项目统一汇总,于4月1日前填写《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sjk@nwu.edu.cn。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主动谋划,缜密部署,制定本院(系)教学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学校各项教学安排,确保“教学标准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全力完成新学期教学任务。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在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学校将对各院(系)教学开展情况适时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并作为年终各单位本科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爱课程”“智慧树”免费MOOC课程资源引用指南

2.线上教学工具使用指南及联系方式

3.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日志

4.西北大学2019_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计划备案表

5.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期结题项目汇总表

 


 

 

                                     

                                    2020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