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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10:46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部:

根据《西北大学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实施细则》,学校决定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学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主要面向各院(系)教师自愿申请和学校随机抽查课程进行。学期期中后,学校将向各单位公布课程评估抽查名单。

结合上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和课堂教学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全校公共基础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青年教师讲授课程进行评估检查。

二、工作安排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课程教学状态评估是保障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各院(系)要坚持全过程质量理念,充分发挥“校-院”两级督导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课程评估工作。

1.2023年331日前:各院(系)按照专任教师数量的5%进行抽课,抽课须结合近年来教师教学状态评估结果,抽课面覆盖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职称的授课教师。各院系抽取课程均需在学期结束前完成院系评估和学生评教工作。

2.2023年6月21日前:各院(系)完成评估和学生打分工作,并统一报送以下课程评估材料:院系教学督导组(教学委员会)教学状态评估意见表(评估优秀率不得超过50%);教学状态学生评价汇总表;评估教师的教学总结、教学大纲、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表和教材等相关教学资料。

3.20233月至7月:学校督导委员会开展评估工作,学期末召开会议,形成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结果。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评估纪律。参加教学状态评估的课程不得任意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确因需要变动上课时间和教室者,在上课前须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如未获学校批准私自调整将视为教学事故,按照《西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处理。

2.坚持质量标准。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评估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制:①评估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案、教学总结、教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者不能评优;②教师讲授观点发生重要错误者不能评优;③教师对教学投入不足,对讲授课程内容不熟练,信息量过少,经常停下较长时间看讲稿者不能评优;④只教书不育人,对学生迟到、到课率低、课堂秩序混乱、学生不使用教材等现象不闻不问,放任不管者不能评优;⑤讲课缺乏启发式师生互动,采用平铺直叙,满堂灌者不能评优;⑥坐着使用多媒体课件,照课件宣读者不能评优;⑦教师在课堂上衣帽不整,言谈举止不文明,有失教师道德形象者不能评优。


教学质量科:88308892

联系人:叶苗、刘涛

邮箱:zlk@nwu.edu.cn



                                   

                               2023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