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做好教学督导管理工作,根据《西北大学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西大教〔2018〕2号),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招聘西北大学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性质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专家机构,是协调学校和教学主管部门检查、监督全校教学工作运转情况,督促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的专门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其成员由校长聘任,受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直接领导,代表学校行使权力。
二、主要职责
掌握教师授课的整体状况,检查、督促各院(系)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定期进行教学检查、诊断学校整体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教风、学风建设;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研究、教学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研究,以及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思路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在听课过程中,对教师的教案、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基本资料进行检查,听取学生意见,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对课程的教学状态进行评估,给出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通过走访、听课、检查、召开学生与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提供调研报告。
三、推荐条件
1.已退休或临近退休的专任教师,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70岁或在岗教师55岁以上(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热爱教学及督导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3.具有正高职称,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丰富教学经验。
四、遴选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西北大学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聘用申请表》(附件1)(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提交至个人所在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各单位向教务处提交《西北大学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附件2)和《西北大学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聘用申请表》。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为3-4人。
3.研究审定。学校结合教学要求,从报名人选中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研究并初步拟定聘任人选。
4.正式聘任。经公示后学校发文,予以正式聘任。
联系人:刘涛 ; 联系电话:88308892
邮箱:zlk@nwu.edu.cn
附件:1.《西北大学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聘用申请表》
2.《西北大学第七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