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加强和完善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丰富通识教育课程资源,根据《西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西大教〔2023〕16 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思政育人元素,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与特色,体现我校在加强素质教育基础上实施专业教育的思想,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从而实现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专门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
3.鼓励开设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四史”等思政选修课程,鼓励开设国家安全、宪法法律等为主题的课程,鼓励开设体现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发展史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课程。
4.鼓励开设以中国历史、中国文学、中国哲学等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通识课程,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的提升。
5.鼓励教师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艺术素养类课程。
6.鼓励开设学科交叉和前沿科普课程,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7.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性质要求,所有申报的通选课原则上应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以不低于30人为一个标准教学班开课。
(二)授课教师要求
1.通识课授课教师(团队负责人)应是学校具备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讲师原则上不可单独开课。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2.教学团队授课方式中,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须承担不少于1/3课时的工作量。
(三)授课课时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程2个学分,课程总学时为36学时,正常班周学时为2学时,开课时间为1-18周。
(四)教材要求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课教师应使用正式出版且符合《西北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西大教〔2022〕14 号)要求的教材,正式出版的教材、使用的自编教材或讲义须经开课教师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西北大学教材使用(出版)审查单》。
二、课程申报流程
1.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师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对教师开课资格进行审核,经各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同意后,以院(系、部)为单位报教务处。
2.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须提交以下材料:
(1)《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一式五份);
(2)各教学单位须提交本单位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3)所有课程均须报送课程教学大纲和《西北大学教材使用(出版)审查单》(一式一份)。
3.对于此次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校将组织开展评审。评审通过材料审阅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通过评审课程的主讲教师需根据相关要求为下学期课程的开设积极做好准备;未通过评审课程的主讲教师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做好优选授课内容,优化课程大纲等工作,为下一次申报开设做好准备。
5.通过评审的课程由各院(系、部)在“教学平台”中录入课程信息(课程编码请参照附件《西北大学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课程编码规则》),做好开课准备。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部)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前将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联系人:王彤彤 李学骞 029-88308182
附件:
1.西北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2.西北大学本科专业通识课程开课申请表
3.西北大学教材使用(出版)审查单
4.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