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第20周为实践教学周(以下简称“实践周”),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与学科特点,促进专业实践教学与思政教育、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鼓励各院(系)积极与教育部办公厅等八部门公布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附件2)加强联系,联合开展思政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魅力和实践伟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三)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立报国强国大志向 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宣传教育的通知》《西北大学关于本科生劳动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的指导意见》要求,利用实践周组织开展覆盖范围广泛的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满足在校本科生劳动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修读的需求。
(四)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践周工作安排,做好实践周活动计划与安排,制定安全预案,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做好督导检查等工作。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五)实践周活动依据《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校外实践活动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须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安排专任指导教师全程指导。
二、时间安排
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周原则上在第20周(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开展,各院(系)根据教学实际合理安排。
三、参加学生
2023级、2024级、2025级各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及2022级五年制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个主题活动中,可融合多种教育内涵。建议各院(系)主要围绕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思政教育实践、劳动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等主题,参考(不限于)以下活动内容,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合理安排实践活动:
(一)学术规范指导、学科竞赛培训、科学报告(讲座)等。
(二)思政教育实践、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参观等。
(三)专业技能学习、劳动教育实践等。
(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辅导、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指导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五)与学科专业紧密结合的文化艺术沙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综合素质教育实践等。
五、工作要求
(一)院(系)成立实践周活动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系)实践周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工作检查。
(二)本学期开展实践周活动的院(系),填写《实践周活动计划》(附件1),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院(系)根据实践周活动计划安排,做好自查工作。活动结束后,做好考核、总结及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四)实践周的教学工作量等参照教学实习执行。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各院(系)填写《实践周活动计划》一式2份,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二层72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nwu.edu.cn 。
(二)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各院(系)将实践周活动过程中的图文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jk@nwu.edu.cn 。
附件:1.实践周活动计划
2.教育部办公厅等八部门公布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
教务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