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对2026届毕业论文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选题
1.毕业论文备选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院(系)审批后列入选题计划。备选题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难度适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可完成全部内容。
(3)引导学生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毕业论文。
(4)综述类选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2.毕业论文一人一题。
3.全部题目选定后,院(系)汇总选题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委托校教学督导委员等专家进行审核。
4.院(系)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毕业论文题目,并报教务处备案。完成备案的题目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院(系)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重新备案。2026年3月1日之后,原则上毕业论文题目不得修改。
5.依据《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条,严格保证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时间。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各院(系)认真制订本单位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明确说明不同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相应处理办法。检测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2.所有2026届毕业论文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每篇论文进行1次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3.院(系)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关键时间节点安排
1.2025年11月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工作。各院(系)填报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附件1)、毕业论文统计表(附件2)。
2.2026年1月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题目修改。各院(系)将最终确定的毕业论文选题登记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3.2026年3月18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制定。各院(系)将检测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向2026届本科毕业生公布。
4.2026年5月11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各院(系)将检测结果(附件6)报教务处备案。
5.2026年5月1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各院(系)将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校教学督导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随机参加各院(系)的答辩活动。
6.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录入。各院(系)将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附件9)报教务处备案、存档。2026届毕业论文工作结束。
四、其他工作要求
1.院(系)掌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对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等关键环节,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把关。指导教师应熟悉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内容,每两周检查一次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毕业论文全过程的质量把关。
2.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审阅,如学生毕业论文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相关责任。
3.院(系)在组织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应遵循选题结合专业内容、形式反映专业特色的原则,鼓励各院(系)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毕业论文工作。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作认真负责、学术水平较高且有实际研究工作经验。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院(系)遴选审定,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的应届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
5.院(系)应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成绩统一按照四级制计分,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率不得超过该专业毕业班人数的15%。
6.毕业论文工作全部完成后,院(系)应将学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表、论文评语表、答辩记录表等纸质材料归类整理存档。同时,院(系)应将全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制作成电子档案进行保存。
五、材料报送
各关键时间节点,院(系)将填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sjk@nwu.edu.cn,纸质版送至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7221室。
工作联系电话:88308184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用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