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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核心材料完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09:56 作者: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审核评估预评估专家组意见,现将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核心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心材料范围

此次核心材料完善主要包括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典型案例、学校质量标准三项类别。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自评报告

1.理念导向。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相关理念和培养目标,保持自评报告整体定位、理念、目标的一致与统一。

2.提升内涵。各单位应对照《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指标任务分解》,按照理念、举措、成效(即“是否做了”“如何做的”“效果如何”)和“问题-原因-措施”的逻辑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3.形式规范。在报告内容完善的基础上,核准相关数据、图表。同时,为支撑自评报告“数字化”呈现,每个二级指标由牵头单位提供5-8条印证自评内容的新闻报导(含新闻来源、新闻标题、网址)作为素材支撑。

2)典型案例

1.完善范围。“双一流”学科所在院系,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综合改革典型案例。

2.内容要求。案例要围绕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突出其围绕人才培养所开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协同性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文字简洁,语言精练,可辅以相关的照片和图表等资料。

3)质量标准

1.内容要求。请各单位对照《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框架》(附件1),参考《质量标准编制说明》(附件2),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质量标准框架中执行内容、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执行文件、运行机制等内容。

2.形式规范。在质量标准体系内容完善的基础上,参照《质量标准范例》(附件3)规范体例,每项指标内容按照数量要求进行梳理,文字简洁,语言精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自评报告:2025年1月5日前,各单位将修改完善的自评报告及《自评报告印证材料-新闻报导信息汇总表》(附件4)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7号楼2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ke@nwu.edu.cn。

2.典型案例:2025年1月10日前,相关院系将典型案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7号楼2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ke@nwu.edu.cn。

3.质量标准:2025年1月5日前,各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质量标准提交至牵头单位,经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7号楼2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lk@nwu.edu.cn。


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工作联系人:李学骞 王彤彤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质量标准工作联系人:刘涛 叶苗

联系电话:029-88308892


附件:

1.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体系框架

2.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编制说明

3.西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范例

4.自评报告印证材料-新闻报导信息汇总表


                  西北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4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