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陕西省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申报范围
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
三、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度重视美育、体育工作,领导班子对基地建设工作认识到位、规划清晰、保障有力。
2.有校级领导分管,有相关机构牵头,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建设、实践活动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代表性的成果,在全省有一定地位和影响力。
3.有相关学科和领域的牵头人和知名学者,能够建立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传承项目专兼职教师队伍。
4.具有充足的开展传承项目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器材设备、场地设施条件,能够提供传承项目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四、遴选办法
校内推荐项目将通过自主申报、校内评审环节确定,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个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并按通知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申报书》(附件2),于2024年6月3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jwchzh@nwu.edu.cn,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7218教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张毅
电 话:88308396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