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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8 15:30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学成果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校计划开展2023年西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学成果类别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二、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39月正式启动西北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各单位须向学校提交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材料包括成果申报书、成果报告和支撑材料等。

三、申报要求

(一)对照标准。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教学成果二等奖。

(二)做好顶层设计。教学成果涉及人才培养的全方面和全过程,要注重顶层设计,把握好理论、实践和效果几个方面,从成果名称、成果简介、解决什么教学问题、如何解决,成果的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构建一个完整、有效、富有特色的闭合系统,充分体现成果的外延和内涵。成果要挖掘出我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好的经验与做法,要与近年来的高等教育改革趋势要求充分结合,要与我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专业特色结合。

(三)突出特色。申报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体现科学先进的教育思想,反映教育教学规律,符合高等教育发展、改革方向,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数字化教育教学、质量文件建设、拔尖人才培养、课程思政建设、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构建研究型大学教学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教学建设产生明显效果,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

教学成果奖是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盘考虑,统筹规划,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教师,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附件:西北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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