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安排,我处将对志愿填报我处且通过学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招聘考查。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查方式
本次考查以笔试、面试、心理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时间90分钟。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心理测评采用标准化问卷形式进行,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最终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查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5月6日8:30至10:00
心理测评:2023年5月6日10:30
面试时间:2023年5月6日14:00
三、考查地点
笔试:西北大学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3层3311教室
心理测评: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测评机房
面试: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22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考查当日上午8点前,持居民身份证、前一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党证明、《西北大学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需原件和复印件)到3311教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现场收取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以及入党证明、《西北大学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和《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待学校招聘结束后,返还未被录取人员《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2.手机、电话手表等移动通讯设备,考查过程中交由工作人员封存保管,上午心理测试和下午面试结束后,交还应聘人员。
3.笔试要求:开考15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不得在座位附近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听到考试结束口令后,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不得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待工作人员清点收齐后,统一带领前往心理测试机房。
4.心理测试:测评前应聘人员需仔细阅读测评说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测试。测评结束前不得离开座位,不得交头接耳讨论测评内容。测评结束离开时不得带走考场内物品。
5.面试要求:应聘人员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候考室内考生需要上厕所的,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去;已面试考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面试试题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请带走全部个人物品,立刻离开考场区域,不得绕道返回。
五、考查结果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计算办法确定最终成绩,并按招聘计划的3倍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nwu.edu.cn/)公示进入学校考试环节的推荐人选。
其他未尽事项请咨询教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396。
附:教务处2023年度公开招聘管理岗位考查人员名单
教务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