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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届陕西省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6:13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陕西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陕教体办〔2021〕12号)要求,现将我校开展首届陕西省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教指委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我省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作用的专家组织。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教学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向教育厅提出精准、专业、科学、严谨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成果鉴定和教学指导等工作。

(二)整体统筹。省教育厅遴选工作本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校层次和地域分布。

(三)规范建设。省教育厅将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订教指委章程,加强教学指导能力建设,激发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心学校健康教育事业,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业务素质过硬。长期从事学校健康教育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熟悉学校卫生管理工作、青少年近视眼防控、学生体质监测管理等,政策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在全省或本地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声誉和威望,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

(三)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身体健康,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三、推荐类别

首届陕西省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指委专家任期5年。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

四、推荐要求

校内推荐人选将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校内评审等环节确定,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仅可推荐1位专家人选。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24日(星期四)前,将《陕西省首届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联系人:王世璐 李学骞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陕西省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pdf

2、陕西省首届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