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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西北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16:30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数据采集涉及我校本科教学的各个方面,包括以下几点:1.学校基本信息;2.学校基本条件;3.教职工信息;4.学科专业;5.人才培养;6.学生信息;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8. 临床医学专业情况;9.工科类专业情况。

涉及单位: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人力资源部、高层次人才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国资处、实验室处、国际合作部、财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后勤集团、各院(系、部)。

二、工作组织方式

1.各单位联系人负责对本单位数据的管理、汇总,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院(系、部)要认真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与采集。所报数据要真实、有效,同时各单位要做好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

2.各单位通过学校数据采集平台 (http://111.114.163.31)提交各单位数据,学校统一提交全校数据至教育部。各单位同时要提交纸质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质量监督管理科。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确保本单位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安排

1.1014日前,各相关单位联系人和教务处质量监督管理科联系,获取数据采集平台登录密码。

2.1029日前,各院系通过数据采集平台提交电子版数据;纸质版数据经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质量监督管理科。

3.115日前,各职能部门通过数据采集平台提交电子版数据;纸质版数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质量监督管理科。

3.1110日前,学校完成审核各单位所提交的数据。

4.1115日前,学校向教育部提交数据。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体现了学校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的信息化水平,也是为校内自评自测、质量监控与决策支持等提供数据服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88308892 QQ群:299476626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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