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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全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08:55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和遴选全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全省语言文字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 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学品端正、学风良好,具有较 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承担语言文字相关工作必需的时 间,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二、遴选办法

校内推荐人选将通过个人申报、校内评审环节确定,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 1名语言文字专家人选。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按通知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如实填写《陕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推荐表》《陕西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2021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jwchzh@nwu.edu.cn,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7214教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张毅

 话:88308396

 陕西省教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和遴选全省语言文字专家人选的通知.pdf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