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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北大学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1 09:42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北大学关于深入开展“课程质量年”的实施意见》(西大党发〔2021〕26 号)精神,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引导与鼓励广大教师创新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陕西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2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西北大学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与范围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参赛教师应在职在岗,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师授课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能够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主讲教师近五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四)已获省级一等奖教师不得参赛;

(五)凡在最近两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发生教学事故或教学评估不合格者无参赛资格。

二、比赛分组

(一)职称分组。根据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为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二)学科分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按照12个学科大类,将每个职称分组再分为文科组、理工科组和术科组三个比赛组。

三、竞赛程序

本届比赛分为单位初赛和学校决赛两个阶段。

(一)单位初赛

各单位应鼓励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师积极参加比赛,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单位初赛。各单位可邀请已获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教师、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教学名师、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参加比赛评选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参加校赛名额3人(含团队,如有优秀参赛教师可适当放宽限制),其中主讲教师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各1人(含团队)

为保证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效果和质量,各单位初赛应以教师授课为主,同时结合授课教案,教学课件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学校决赛

1.说课参赛教师要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专家评委依据选手的汇报进行提问交流此部分满分为100分

2.审阅资料。专家审阅参赛教师教学成果创新报告,进行打分,此部分满分100分。

决赛选手最终得分由说课和审阅资料两部分成绩评定,其中说课占70%,审阅资料占30%。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111日-2021年11月12日: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组织院系初赛。各单位根据初赛结果和参赛条件确定参加学校决赛的教师人选。

(二)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13日各单位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1)、参赛教师申报书(附件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附件4)

(三)2021年1118日前:学校完成校级决赛,公布获奖名单,并向教育厅报送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省赛参赛名单。

(四)2021年1130日前:参赛教师通过网上教育厅提交报名材料。

五、奖项设置

(一)第三届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学校将对大赛获奖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凡参加第三届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省赛并获奖的教师,计入本学期36个学时的本科教学工作量。以获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三)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成绩将作为评定职务、聘岗增薪、年终考评的重要指标。教师获得省赛奖励,视同该教师该年教学状态评估为优秀,学校将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予以认定,并在教学名师评选、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西北大学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校级复赛报名汇总表

      2.西北大学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省级复赛报名申报书

      3.第四届陕西本科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评审标准

      4.西北大学第三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教 务 处

202110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