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与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工作,根据《西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3〕23号)要求,学校定于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成果团队根据学校初审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围绕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采用的方法、成果创新点以及应用推广情况等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限时8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
2.各成果团队于11月6日下午14:30-17:00点到长安校区5号楼4层5418(文科组)、5420(理工组)提交修改后的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一式五份),拷贝并调试答辩PPT,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11月7日,各成果负责人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所在分会场,答辩时间及顺序见附件。
联系人:张潇 88308662
教 务 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