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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20:04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面向全校本科教学管理部门、二级院系,全校共推荐1个。

(二)先进个人。面向全校本科教学管理人员,重点向教学管理一线人员和疫情防控期间为线上教学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不参与评选。每单位限推荐1人,全校推荐不超过3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教学运行良好;教学管理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结构合理,服务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积极配合本科教学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3.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创新性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学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4.年度工作成绩显著,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作出贡献。在教育部、省教育厅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遴选推荐、“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双万计划”、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教学类项目或教学类奖项评选和建设中表现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本科教育教学先进典型和成果推广方面成效明显,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

5.教学管理工作在校内外获得广泛认同,人才培养声誉好,师生评价好,学生满意度高,产生良好的示范作用。

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扎实推进在线教学工作,在线教学举措得力,在线教学质量成效明显。

7.2022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部门)未发生较大影响的投诉或上访事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对人才培养工作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在本次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先进个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3.积极主动配合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和学校教务处开展工作,高质量完成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任务,在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遴选推荐、“课堂革命 陕西行动”“双万计划”、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教学类项目或教学类奖项评选和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推进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推进教学管理制度优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投身线上教学管理、服务、研究工作,为线上教学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经审核后报送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表。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为期5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21日(星期一)17:00前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交至教务处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楼2层7218室),电子版发至jwchzh@nwu.edu.cn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推荐材料要求文字内容简洁凝练、数据真实客观。

 

  联系人:张毅

  电  话:88308396
                                                         教务处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1.《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陕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