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与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根据《西北大学关于2021年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西大教〔2021〕9号)要求,学校定于10月28日(周四)上午8:30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成果负责人于10月27日上午10点-12点到长安校区4号楼2层抽取答辩顺序号并在分会场调试ppt。
2.10月28日,各成果负责人根据答辩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所在分会场。
3.评审分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组两组同时进行。
分组及地点:
人文社科组:包括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务处、经济管理学院,历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化遗产学院、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哲学学院、中东研究所。
会议地点为长安校区4号楼2层4201室。
理工组:包括城市与环境学院、地质学系、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化工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教研部、物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会议地点为长安校区4号楼2层4203室。
联系人:叶苗
联系电话:88308892
教务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