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现将我校2021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查询。
2.请各院系根据各自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申报项目须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
二、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推进校企合作、提高实践育人水平、加强创新探索的重要抓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争取推荐产生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项目,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2021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联系人:张潇、李学骞 (029-88308182)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