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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9 11:15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安排,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定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第1-2周进行。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考试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2.考试安排

1)全校通修课程考试安排。全校通修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94日—910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下表。

缓考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人数

监考安排

大学英语4

:*英语考试有听力,请考生自备耳机。

94日(周四)

下午16:00-18:00

长安:3J101

长安:公外、艺术各1名监考

军事理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思想道德与法治

95日(周五)

下午16:00-18:00

长安:3J101

长安:公管、哲学各1名监考

大学语文

微积分

人工智能通识

98日(周一)

下午16:00-18:00

长安:3J101

长安:化材、电子各1名监考

大学计算机

基础物理学

基础物理实验

99日(周二)

下午16:00-18:00

长安:3J101

长安:计算机、物理各1名监考

2)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专业课程考试由各院(系)在91日—912日期间,自行组织安排,原则上所有课程的缓考均应在912日之前组织完成。专业课程缓考安排务必及时通知到学生。

3)体育课程缓考时间、地点由体育教研部另行通知。

3.缓考成绩提交。所有课程缓考成绩须由开课院(系)教务秘书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在“教务秘书”角色主界面,选择“成绩管理-缓考成绩管理-缓考成绩录入”菜单,选择学生录入缓考成绩。纸质成绩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1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考试要求。学生参加缓考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一卡通),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若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自行向任课教师请假,务必按时参加相关课程的缓考考试,逾期将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教务科,电话029-88308183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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