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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1:45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相关学生: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定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进行。为保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考试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2.考试安排

1)全校通修课程考试安排。全校通修课程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229日—36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下表。

缓考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安排

大学英语1

大学英语3

注:*英语考试有听力,请考生自备耳机。

229日(周四)

下午16:00-18:00

长安:3201

太白:7101

公外、经管各1名监考

公外、医学各1名监考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日(周五)

下午16:00-18:00

长安:3201

太白:7101

马院、文遗各1名监考

食品、医学各1名监考

微积分、数学文化

基础物理实验

34日(周一)

下午16:00-18:00

长安:3201

数学、化工各1名监考

基础物理学

35日(周二)

下午16:00-18:00

长安:3201

物理、城环各1名监考

大学语文

大学计算机

36日(周三)

下午16:00-18:00

长安:3201

太白:7101

大学语文、信息各1名监考

医学院2名监考

2)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专业课程考试由各院(系)在226日—38日期间,自行组织。专业课程缓考安排务必及时通知到学生。

3)体育课程缓考时间、地点由体育教研部另行通知。

3.缓考成绩提交。所有课程缓考成绩须由开课院(系)教务秘书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并将纸质成绩单(加盖公章)交教务科备案。具体提交方式:在“教务秘书”角色主界面,选择“成绩管理-缓考成绩管理-缓考成绩录入”菜单,选择学生录入缓考成绩。

4.考试要求。学生参加缓考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一卡通),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若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自行向任课教师请假,务必按时参加相关课程的缓考考试,逾期只能重修。

联系电话:029-88308183

箱:jxgl@n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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