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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聘请监考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10:00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及有关处室: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16日(周六)进行(四级:900——1120;六级:1500——1725,我校考点将有13500余名考生分别在长安校区和太白校区参加考试。为加强我校考点的考风考纪,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特面向全校聘请优秀监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人员要求

1.监考人员须为我校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的在职教工(学校近三年新进教师、各院系教务员、教学秘书、研究生秘书、学生辅导员必须参加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无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3.监考人员必须承诺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和相关考试纪律,服从考务办管理;

4. 监考人员须按所居住校区报考相应考区监考;

5.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监考培训会,熟悉本人承担职责内的各项监考程序。

监考培训会安排在1214日(周四)下午16:00进行。培训地点: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太白校区—7111教室。请监考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二、监考报名程序

1.各院系所属人员在院系报名,监考名单须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核资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院系监考名额根据院系考生数进行分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监考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对监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后的监考名单签字盖章交教务处。

3.其他单位所属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所报监考名单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4. 监考人员报名须提供工号、姓名、手机号等信息(详见附件2)。

5.以上各单位务必在128日(周五)17:00将监考名单交至教务处(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227室),并将电子版监考名单发至邮箱(jxgl@nwu.edu.cn)。

三、有关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之一,切实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考生的个人利益,各院系党政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做为反映本院系教风、学风与工作作风的一项指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监考选拔工作。

2.四、六级考试期间,学校将成立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工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四、六级考试工作小组,对考务及监考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玩忽职守、违反考试规定的监考人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个人的责任事故。

3.因本次考试四级、六级报考人数不均,部分监考只能被安排监考六级(下午半天)。监考人员一旦排定,须服从监考安排,不得私自调换考区和考场,不得私自让他人代替监考,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监考任务的,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8308183

箱:jxgl@nwu.edu.cn



附件1CET监考员守则

附件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报名表

西北大学考点四、六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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