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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申请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09:54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

按照《西北大学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西大教20182号)和《西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大教202212号)规定,现将本科生申请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已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本科生;

3.符合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将于20237月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西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按时交辅修院系教务办审核资格。

2.辅修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12前报教务科。

3.辅修学士学位课程考试采取三门课程综合考试方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 1112日(周六)上午9001200。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场安排如下:

辅修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考试校区

法学

刑法学

1207教室

长安校区

法理学

民法学

英语(英语涉外翻译)

综合英语

1206教室

长安校区

写作

翻译

日语(日语语言文学)

综合日语

日本文化

翻译

金融学

金融学

1208教室

长安校区

西方经济学

国际金融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需按时参加相关学位课程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学生需持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无学生证者需持院系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无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12月上旬公布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学生名单,成绩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于20236月前完成辅修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5.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答辩通过者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由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各辅修专业院系按照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工作。



教 务 处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