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西北大学辅修专业教学管理办法》(西大教﹝2018﹞2号)和《西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大教﹝2022﹞12号)规定,现将本科生申请2023年辅修学士学位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国家建设服务,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已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本科生;
3.符合主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将于2023年7月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如实填写《西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按时交辅修院系教务办审核资格。
2.辅修院系审核报名资格,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日前报教务科。
3.辅修学士学位课程考试采取三门课程综合考试方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 11月12日(周六)上午9:00—12:00。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场安排如下:
辅修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考试校区 |
法学 |
刑法学 |
1207教室 |
长安校区 |
法理学 |
民法学 |
英语(英语涉外翻译) |
综合英语 |
1206教室 |
长安校区 |
写作 |
翻译 |
日语(日语语言文学) |
综合日语 |
日本文化 |
翻译 |
金融学 |
金融学 |
1208教室 |
长安校区 |
西方经济学 |
国际金融 |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需按时参加相关学位课程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学生需持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无学生证者需持院系开具的贴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无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12月上旬公布学位课程考试合格学生名单,成绩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于2023年6月前完成辅修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5.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论文答辩通过者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由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各辅修专业院系按照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工作。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