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在《数字信号处理》课程补考中,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级通信工程专业本科生李**在考试过程中有意将非考试用品(手机)放在座位周围。
根据《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扣除学生李**该门课程卷面成绩30分。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