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在《泛函分析》课程考试中,数学学院2015级金融数学专业本科生王**手机夹带。
根据《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西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06]教字31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学生王**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