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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12-07 08:01 作者:教务处 点击量: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依据《西北大学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党发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各院(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西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西大教〔20181号)、《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西大教〔20181号)文件要求,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本学期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考试均安排在202114日—2021113日(第1920教学周)期间进行每天有三个时间段安排考试,时间段分别为:

上午:A800 1000B 1030 --1230; 下午 C14:30-16:30

2. 通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大学英语

2020级大学英语     202114日上午10:30-12:30

2019级大学英语    202114日下午14:30-16:30

2)政治理论

2020级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2115日上午1030-12:30

201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02115日下午1430-16:30

32020级微积分  202116日上午1030-12:30

42019级线性代数     202116日下午1430-16:30

52019级基础物理   202117日上午1030-12:30

62019级、2020级大学语文   202118日上午1030-12:30

72020级大学计算机 202119日、10日全天

(大学计算机具体考试时间由信息学院另行通知)

二、考试工作安排

各院系应按照《西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西大教〔20181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强调如下:

u 考试组织与安排

1.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践课程)都要进行考核。任课教师可根据所授课程特点,采用课程论文、口试答辩、调研报告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并积极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模式。非通修课程采用非笔试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课程组)提出,院(系)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同一门课程一般应采用同一种考核方式。

2.试题从命题、审批、印刷、保管全过程须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并严格履行试题登记手续,每一环节的交接都应有文字记录。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将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院(系)应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加强对本院(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期末考试巡查组也会加强巡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4.各院(系)考前应做好考风考纪宣讲工作,结合我校考试违纪通报,以各种形式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

5.各院(系)应做好监考人员的职责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应是学校在岗教师或教辅人员。监考人员如因突发事情无法参加既定监考任务的,不得擅自安排他人监考,应立即联系所在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或院(系)分管领导,由院(系)负责协调安排其他人员监考。

6考生人数在60人以内的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在60人(含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三名以上监考人员。该门考试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参加监考工作。

7.期末考试考场编排、监考安排等工作,均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请各院(系)务必按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排考工作安排》(见附件1),按时完成各阶段排考工作,并提前向学生及老师公布考试安排(学生及老师亦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及监考工作安排)。

u 考场管理与要求

1.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考试正式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对学生座位进行编排。学生考场座次,以避免作弊和便于监考为目标,各院(系)可结合已有的好经验安排。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核对学生证件,指导学生按编排就座,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手机及其他非考试所需用品放到指定位置。

2.学生须提前10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的安排就座,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入场,按缺考处理,卷面成绩记为零分。考试开始后1小时,学生方可交卷离场。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纪律,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电影、玩游戏、批改作业、聊天等),不擅自离开考场。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对学生做出事前警告,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制止并作好考场记录,同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学生本人签字及监考人员签字,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违纪作弊情况报院(系)或教务处,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4.学生应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及时清理桌面、抽屉中、座位周围与本门课程考试有关的资料,将所有非考试所需用品(复习资料、自备的草稿纸、手机等电子设备)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在座位周围。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依据《西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细则》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u 试卷评阅与成绩登记

1.阅卷人应参照标准答案或答题要点及评分标准的要求,认真细致评阅,保证试卷评阅的公平、公正。

2.试卷评阅结束后,阅卷人应认真复查试卷,避免出现误评、分数加总错误等问题。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阅卷老师应在旁边注明原因并签名。

3.任课教师应对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录入负责,不得委托其他人独立承担试卷的评阅或录入工作。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提交成绩,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2111717:00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北大学成绩更正单》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4.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应打印纸质成绩单并将学生试卷、平时成绩、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整理归档。各院(系)须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纸质成绩单、试题(A、B两套)纸质版、电子版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教务科整理存档。

u 成绩查询

1.2021119日起,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学生切勿相信其他成绩查询途径,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的四周内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成绩核查申请。

三、注意事项

1.缓考申请在线办理。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须在考试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办理缓考申请。缓考办理流程如下: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选择“缓考”进行申请,选择需办理的缓考课程并填写缓考原因,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最后提交申请。学生在网上办理缓考申请后,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进行终审。学生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未办理缓考申请且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请各院(系)务必严格审核并落实学生的缓考申请事由。

2.院(系)可依据各专业课程期末考试安排情况,统筹协调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活动。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排考工作安排

2.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学生相关处理规定

3.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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