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教室借用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网上申请手续,并于申请当天16:30后查看审批结果。需在节假日期间借用教室的,应至少在放假前两天进行申请。(注:长安校区教学三、五、六号楼晚上和周六、周日全天关闭,请勿在网上借用安排任何教学及其他活动。)
2.教室是学校课堂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使用教室开展的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教室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教室开展与所申请内容不符的活动。校内任何单位、社团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教室,严禁对外出租教室或利用教室开展各种营利性培训及非教学活动,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教务处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183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教务科(72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