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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17:49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精神和《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大教〔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科学规范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程序要求,推免工作分为推荐、接收两个阶段。本年度推荐工作于9月20日前结束。

3.所有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等工作。

4.请各院(系)根据《实施办法》,结合本院(系)实际,修订本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对本院(系)推免的领导小组、工作原则、遴选规则和具体流程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二、推免类型及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6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现将各院(系)推荐指标分配原则制定如下:

类型

分配原则

普通推免名额

学校综合教育部下拨的推免生计划数、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改实验班、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等方面情况,按比例确定2026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各院(系)按照学校下达各专业推荐名额×20%推荐候补人选并依次排序(请在拟推荐一览表中注明“候补”),学校按照推免指标确定推免资格。

研究生支教团

学生自愿申报,院系审查、推荐,学校组织遴选并确定推免资格。

三、推免条件及相关要求

各类推免生均须具备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各单位要按照推免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生需通过阶段性考核,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专业学生加权平均分排名须在本专业2/3以内(含2/3),其他专业学生加权平均分排名须在本专业2/5以内(含2/5),且无不及格科目。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并获得两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手写体推荐信)。推荐专家应给受推荐学生讲授过课程,或指导过受推荐学生参与其个人研究课题,或指导过实验、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5.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权威机构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取得相应成绩或等级[TOEFL成绩≥80分(两年有效),或GRE成绩≥300分(新分制、五年有效),或雅思成绩≥5.5分(两年有效)];小语种学生应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6.学生在申请专业准出后仅限申请一次免试攻读研究生,并计入本人学习档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免试推荐资格:①违反法规校纪,在个人诚信或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有不良记录;②所修课程(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除外)有不及格者。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工作

申报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除满足推免生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期间在学校或院(系)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绩;热心公益,拥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

2.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热爱并能胜任到西部贫困地区开展支教(服务)工作,且必须服从全国项目办分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获省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

4.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免生必须报考西北大学。

(三)综合成绩核算

1.申请推免学生须参与各院(系)的专业综合排名,综合排名以综合考核成绩为排序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基础。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在同等情况下,对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经历,或在科研、文艺、体育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可予以优先考虑,但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指标。

3.遴选推免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考核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

综合考核成绩=加权平均分×90%+创新素质奖励分×10%(≤10)。

1)加权平均分计算方式如下:

纳入加权平均分计算的课程模块由院(系)根据各专业准出实施细则确定,但必须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通识通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科平台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可不计入加权平均分计算。

2)创新素质奖励分应参照《西北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奖励加分细则》,由各院(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比重、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以及创新素质奖励分整体占比(但最大值不能超过10%),制定具体办法。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3)纳入创新素质奖励分的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西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2025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或获得。期刊目录根据西北大学科研管理部门最新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录用通知不予认定具有DOI号的论文录用通知予以认定。

4.各院(系)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创新素质奖励分相关成果、证书以及表彰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同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审核答辩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审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四、推免工作组织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要求,成立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学生若有异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裁决和解释,并将裁决意见报送学校审议。

2.领导小组要结合各院(系)实际,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须经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院长、书记审签后在院(系)公告栏和学校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并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成绩核算、信息核实、材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亲属(含非直系亲属)情况。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各院(系)应对学生的申请资格、成果与获奖证书及其他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平、透明,将学生的相关申报信息以及拟推荐学生名单张榜公布,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5.各院(系)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本单位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6.有关被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结果,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推免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年度推荐工作于9月20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我校推免工作的推荐环节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如下:

1.94日前:各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摸底2026届拟毕业学生情况并制定院系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2.9月7日前:各院(系)组织学生自主申报,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9月8-10日: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根据审核结果核算学生综合考核成绩,严格按照学校划拨指标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和内容以及拟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整理后经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4.9月15:教务处汇总整理各院(系)拟推荐学生信息,并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资格名单。

推荐工作环节结束后,请申请推免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六、申报材料

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将在校园网公告栏予以公示:

1.94日前,将免试推荐工作实施细则、2026届拟毕业学生名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2.9月11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ke@nwu.edu.cn

①纸质版材料:

A.各院(系)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

B.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意见表

C.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汇总表。

②电子版材料:

A.各院(系)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需提交Excel版本和PDF扫描版本;

B.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意见表

C.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汇总表

D.学生申请材料PDF版:请将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教授推荐信以上文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方式为:院系+学号+学生姓名)。按照专业区分,将学生申请材料放在各专业文件夹里。

E.本科成绩单PDF版:根据推免上报系统要求,请将推免学生的成绩单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如:654321XXXXXXXX1234_XX)。本学院所有学生成绩单请放在一个文件夹里,不需要分专业,请严格按照该格式命名,否则无法上传系统。

七、注意事项

1.从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之日直至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单期间,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2.推免生一旦被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境)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处将不为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学生的出国(境)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并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上述表格均可在“教务处主页”或学校公告栏下载,请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填写,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按时送交教务处。

免试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的各个环节,广大同学均可通过学校公布的电话或电子邮箱进行监督和反映。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邮箱:jxke@nwu.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西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2.西北大学推荐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院(系)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

4.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意见表

5.拟推荐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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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