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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11:30 作者: 点击量: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业过程管理,落实《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细则》(西大教〔20253号)(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本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20级(五年制)、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在校本科生。

二、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三级预警:累计未通过必修学分≥10学分,或学期未通过必修学分≥5学分;

二级预警:累计未通过必修学分≥16学分,或学期未通过必修学分≥8学分;

一级预警:累计未通过必修学分≥20学分,或学期未通过必修学分≥10学分。

三、工作程序

1.331日前,确定预警名单。各院(系)教务部门对在籍学生成绩进行审核,形成《学业预警参考学生名单》(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名单,操作流程见附件1)。各院(系)须仔细核查《学业预警学生参考名单》,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该名单进行审核,筛查出需要实施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并下发到各相关辅导员。

2.44日前,下达预警通知。院(系)学工部门根据筛查出的准确学业预警名单,向被预警学生发放《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学生签字确认后,留存院(系)及学生各一份。

3.410日前开展谈心谈话。院(系)辅导员须与被预警学生逐一谈话,分析学业问题成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3);同时,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告知家长(一级预警学生需寄送《家长告知书》),与家长充分沟通,做好相关规定解释工作。

4.411日起,实施学业帮扶。各院(系)学业指导工作组需制定切实可执行、可监控的“一生一策”帮扶方案,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牵头,统筹教务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等分工协作,持续跟踪学生学习状况。同时,建立动态持续的预警帮扶档案,包含《成绩单》、《预警通知书》、《谈话记录》、《家长告知书》存根等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业顺利完成,关系到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请各院(系)按照《细则》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各院(系)将《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经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15日前报送至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二层教务科(7-227室),电子版发送至jxgl@nwu.edu.cn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切实提升学业帮扶实效,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8308183




附件1:学业预警学生参考名单生成操作手册

附件2: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模板)

附件3: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模板)

附件4:西北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汇总表(模板)




教 务 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53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