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信网“学位平台”将于2024年6月1日正式启用,学位授予信息新增“导师论文信息”模块,供学位获得者和社会查询、验证,且备案后不得变更。为全面准确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和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审核
1.普通学士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
按照《西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大教〔2021〕3号)文件的程序要求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对2024届毕业生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并将拟授予及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
2.辅修学士学位
具有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院(系),按照《西北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大教〔2022〕12号)文件的工作程序,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确定西北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者名单。
3.来华留学学士学位
来华留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拟授予名单,《西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西大教〔2021〕3号)文件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委托相关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后确定。
二、学位论文信息采集
1.采集内容
学位论文信息包括七项: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向、论文撰写语种。
(1)导师姓名:可填多个导师,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2)论文类型:选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涉密论文”;
(3)论文题目:不超过240字符;
(4)论文关键词:不超过120字符,有多个关键词时用中文或英文分号分隔;
(5)论文选题来源:选填如下14项之一:
1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8 |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
2 |
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
9 |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 |
3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10 |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
4 |
中央、国家各部门项目 |
11 |
外资项目 |
5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12 |
国防项目 |
6 |
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 |
13 |
学校自选项目 |
7 |
非立项 |
14 |
其他 |
(6)论文研究方向;
(7)论文撰写语种。
2.采集学生范围
学位论文信息采集需涵盖申报所有学士学位类型(普通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来华留学学士学位)的学生,且应与提交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一一对应。普通、第二学士学位的论文信息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辅修学士学位的论文信息由学生辅修院(系)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来华留学学士学位的论文信息由学生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由国际教育学院汇总后提交至教务处。
三、材料提交
各院(系)务必于6月6日前,将《学士学位拟授予学生名单》(附件1-附件4)和《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附件5-附件8)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本次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定的学位申请者,将推迟至下次学位委员会进行审定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成立学士学位审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士学位审核和论文信息采集工作,按时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数据。
2.学位论文信息是学位授予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应认真填写、严格把关,确保论文信息准确、无误,6月6日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论文信息修改。如因论文信息修改导致的学位备案信息不准确或备案时间延迟等风险,请各院(系)及学生知晓并理解。
3.报送至学位平台备案的七项论文信息(即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将作为论文抽检信息同步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抽检平台中这七项论文信息数据将以学位平台备案的为准,2024年9月上传论文原文至抽检平台时无需再上传这批学生的七项论文信息数据。若后续9月上传论文原文时发现此七项论文信息有误,须按照学位平台的相关程序申请勘误。
4.学士学位论文信息是国家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的新要求,今后每次申报学位时均需一并报送。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8308183
附件1-4:学士学位拟授予学生名单(样表)
附件5-8: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样表)
教 务 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