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暑期是自然灾害及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保障实习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实习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压实实习管理责任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暑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实习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院(系)—指导教师—实习学生”三级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实习单位资质审核、三方协议签订和实习保险全覆盖,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安全隐患或专业不对口的单位实习。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实习过程管理
1.做好实习前的安全评估。各院(系)在实习出发前,须对实习路线、场地环境、天气条件、交通住宿等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习场所和路线,应及时调整或取消安排。
2.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组织学生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开展实习,严禁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或具有明显安全风险的活动。
3.加强实习过程动态监管。指导教师须全程跟班管理,掌握学生每日行程和安全状况。如遇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
实习出发前,各院(系)须组织全体实习学生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重点开展防暑降温、防溺水、防雷击、防地质灾害、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野外急救、防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校外分散实习学生的安全提醒,定期联系确认安全状况。
四、做好防暑降温保障,合理安排实习时间
各院(系)要密切关注高温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实习作息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安排户外高强度实习活动。要为实习师生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做好医疗保障准备。野外实习要配备应急药品和简易急救设备。
五、严禁违规穿越行为,严守秦岭保护规定
凡在秦岭区域开展实习活动的院(系),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学生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严禁进入未开发区域和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实习。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各院(系)要制定完善实习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实习期间,院(系)须保持与实习团队24小时通讯畅通,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教务处
2026年7月20日